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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18 12:21:58
一、招聘单位简介 |
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现场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及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按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2.初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初级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基本素质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5分钟;专业知识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占40%,专业知识测试占60%。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 答辩占40%,专业知识提问占60%。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桑园路60号 山东管理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山东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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