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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20 07:04:38
一、学校简介 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开招聘32名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人员,本批次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非入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笔试。副高或以上岗位不用参加笔试。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遇同分者均参加面试。不到1:5比例的岗位,全部参加面试。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拟任岗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3、试讲。应聘教学科研岗位需在面试前增加试讲环节。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的内容,试讲时间为20分钟。 4、考试成绩合成办法: 非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副高以上岗位: 非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教学科研岗位:考试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体育类、艺术类岗位,考试成绩70分以上(含)为合格。其它岗位,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组织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副高或以上岗位不受此限制。 (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笔试结束后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有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3年。 (六)学科排名居前列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以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2012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学科排名为准)。 (七)东莞理工学院或莞籍毕业生优先考虑。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注册并报名。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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