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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14 12:19:27
一、招聘单位简介 |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32-88956898 E-mail:qustrszp@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qust.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266061 青岛科技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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