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我院计划招聘教师4名,图书馆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5)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称职及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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