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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辅队伍,依据《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陇东学院发[2012]29号)文件,经学校同意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聘用岗位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在其聘期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生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操作,并能结合本部门及自身专业技术特点积极开展工作。
(四)有事业心、进取心,能够圆满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具体岗位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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