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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15 12: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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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
|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教师7、教辅1和教辅2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博士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7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项技术动作和专业技能水平等。其它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30%分值,答辩占70%分值。根据面试人员试讲内容,考官进行提问,面试人员予以回答。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博士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个人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单位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传真):0531—89655179 E-mail:sdtyxyrsc@163.com 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10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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