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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15 12: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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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
| (三)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关通知)。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关通知)。 (四)考核体检 学校成立专门考核体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062 邮箱:spu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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