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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0 06:51:37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6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2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2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加面试(或单独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