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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04 22:06:56
所在学院 |
需求专业(方向) |
层次 |
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或教授 |
中国哲学 | ||
中共党史 | ||
社会学 | ||
文化产业管理 | ||
商学院 |
经济学 |
博士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 |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 |
政治学 | ||
社会医疗与卫生事业管理 | ||
教育经济管理 | ||
土地资源管理 | ||
旅游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博士或副教授 |
旅游管理 |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博士 |
知识产权法 |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新闻学 |
博士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
广告学 | ||
语言学 |
博士且教授 |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博士 |
法语 | ||
日语 | ||
对外汉语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微分几何 |
博士或教授 |
计算数学 | ||
运筹学 | ||
统计学 | ||
控制学 | ||
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 ||
拓朴学 | ||
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 |
凝聚态物理 |
博士 |
光学 | ||
磁学 | ||
集成电路设计 | ||
微电子原件 | ||
仪器科学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材料学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化学学院 |
有机化学 |
博士 |
药学 |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博士 |
制药工程 | ||
环境工程与科学 | ||
生物工程 |
博士且教授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博士 |
材料加工工程 | ||
工业设计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
博士且副教授 |
智能建筑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 |
博士 | |
通信工程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结构工程 |
博士 |
桥隧工程、路面结构 | ||
建筑环境及设备工程 | ||
力学 |
博士或教授 | |
能源工程学院 |
采矿工程 |
博士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
地质工程 | ||
矿业电气与控制工程 | ||
艺术学院 |
摄影 |
硕士及以上 |
动画 | ||
艺术设计 | ||
传播学 |
序号 |
类别 |
优惠待遇 |
1 |
学科带头人 |
1.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0~500万元,文科30~100万元;
2.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学校每年另外提供10~30万元津贴;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
2 |
学术带头人 |
1.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100万元,文科10~30万元;
2.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学校每年另外提供5~15万元津贴;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
3 |
学术带头人培养
对象(优秀博士) |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追加科研启动费1~5万元。 |
4 |
博士 |
1.安家费8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万元,文科1.5万元。 |
5 |
夫妻双方均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的优秀人才 |
1.夫妻双方可分别享受如下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2.共同追加科研经费或安家费5~15万元。 |
专业 |
需求人数(人) |
基本要求 |
机械工程 |
5-6人(其中车辆工程2人) |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国敬业,治学严谨;
2、35岁以下(含35岁)的博士学位获得者;45岁(含45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人员;
3、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并能对外进行学术交流;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
自动化 |
1-2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学2 | |
材料加工2 | ||
热能工程 |
2 | |
化工过程机械 |
2 | |
工业设计 |
1-2 |
序号 |
类别 |
优惠待遇 |
1 |
学科带头人 |
1、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0-500万元;
2、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学校每年另外提供10-30万元津贴;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
2 |
学术带头人 |
1、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100万元;
2、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学校每年另外提供5-15万元津贴;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
3 |
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博士) |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追加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
4 |
博士 |
1、安家费8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万元。 |
5 |
夫妻双方均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的优秀人才 |
1、夫妻双方可分别享受如下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
2、共同追加科研经费或安家费5-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