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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25 10:11:03
(一)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工作由用人部门完成。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并报名,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
2、初试
(1)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包括材料筛选、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非教学岗位人员为岗位实作考核)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用人部门须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初试须有学院人事处以及业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3)初试结束,用人部门综合面试、笔试、学术评估和试讲(实作)等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数3倍的数量向学院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
3、复试
(1)复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由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专家代表参加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2)采用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现场研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员。
(3)学院纪委、教代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二)博士、副教授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应聘者向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并报名,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
重庆教育学院2011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一览表 | |||||||||||||
单位需求信息 | 应聘基本要求 | 岗位类型 | 备注 | 用人部门联系方式 | 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 ||||||||
用人部门 | 拟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源 | 学校 | 专业技术职务 | 学位 | 所学专业 | ||||
文学与 传媒系 |
教师 | 1 | 教授 | 古代汉语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张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265 023-62658014 电子邮箱:xiefengzz@163.com |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3-62658058 023-86059098 023-86059097 电子邮箱:cqecrsc@126.com | ||||||
教师 | 1 | 40岁及以下 | 重庆外 优先 |
副教授及以上 | 硕士 | 语言学、现代汉语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普通本科院校教师 | |||||
教师 | 1 | 40岁及以下 | 副教授及以上 | 广告营销、文案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优先 | |||||||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重庆外 优先 |
985或 211高校 |
硕士及以上 | 广告营销、文案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
外国语言 文学系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英语语言文学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909 电子邮箱:wyxcqec@126.com | ||||||
教师 | 2 | 40岁及以下 | 博士 | 英语语言文学 | 专技十级及以上 | ||||||||
教师 | 2 | 35岁及以下 | 重庆外 优先 |
985、211或专业院校 | 硕士 | 德语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英语国家院校 | 硕士 | 国际贸易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
美术系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重庆外 优先 |
专业院校 | 教授 | 服装设计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本科段为服装设计专业。 | 联系人:文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35 电子邮箱:wenhongxingzi@163.com 24763041@qq.com | |||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重庆外 优先 |
专业院校 | 硕士 | 服装设计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本科研究生段专业为服装设计或研究生段专业特别突出者 | |||||
政治 辅导员 |
1 | 30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重庆外 优先 |
专业院校 | 硕士 | 设计相关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本科研究生段专业一致或研究生段专业特别突出者。 | ||||
工商管理系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管理学科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贸金融财税、项目投资等方向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肖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15909358199、 13996017198 电子邮箱:cqjyxxk@163.com 13996017198@139.com | ||||||
教师 | 1 | 45岁及以下 | 985或211高校 | 副教授 | 博士 | 同上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优先 | |||||
教育系 | 教师 | 2 | 40岁及以下 | 中级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专技十级及以上 | 熟悉学前教育 | 联系人:蔡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51 电子邮箱:caiqiyong@hotmail.com qinbocq@126.com | |||||
教师 | 1 | 40岁及以下 | 中级及以上 | 硕士 | 社会工作 | 专技十级及以上 | 社会工作本科毕业,社会学相关专业硕士。 | ||||||
计算机 科学系 |
教师 | 2 | 45岁及以下 | 教授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40 18680853003 电子邮箱:wpc75@163.com | ||||||
教师 | 2 | 40岁及以下 | 重庆外优先 | 985或211高校 | 博士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专技十级及以上 | ||||||
生物与化学 工程系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256 电子邮箱:cqjyshx@126.com | |||||
经济贸易系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数学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212 电子邮箱:zhaiman3@163.com |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财务会计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
教师 | 1 | 45岁及以下 | 副教授 | 博士 | 财务会计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优先 | ||||||
通识教育部 | 教师 | 1 | 50岁及以下 | 教授 | 体育教育或相关专业 | 专技四级及以上 |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708370182 电子邮箱:cqjylyx1971@126.com | ||||||
教师 | 1 | 45岁及以下 | 川渝外优先 | 985或211高校 | 副教授 | 博士 | 哲学(西方哲学或中国传统哲学方向)、社会学、文化学或相关方向 | 专技七级及以上 | 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优先 | ||||
党院外办 | 外事管理岗 | 1 | 30岁及以下 | 硕士 | 外语 | 管理九级 |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3-86059017 电子邮箱:xia_733@163.com | ||||||
学生处、团委 | 学生管理岗 | 1 | 30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硕士 | 声乐及相关专业 | 管理九级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30 电子邮箱:1023118179@qq.com | |||||
科研处 | 科研管理岗 | 1 | 30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理工类 | 管理九级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61 电子邮箱:cqec_ky@126.com | |||||
总务处 | 医生 | 2 | 35岁及以下 | 专业院校 | 中级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专技十级及以上 |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13608345590 电子邮箱:475376690@QQ.COM | ||||
财务处 | 出纳 | 1 | 30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财经类院校 | 硕士 | 财会专业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6059027 电子邮箱:lihuang621@126.com | ||||
采购中心管理人员 | 1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理工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熟悉物资采购 | |||||||
保卫处 | 管理岗 | 1 | 35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硕士 | 管理九级 | 中文、法律方向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15 电子邮箱:25595572@qq.com | |||||
继教院 | 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管理九级 | 调动者原则上为40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3-62658055 15310080158 电子邮箱:meettianwei@163.com | |||||||
图书馆 | 教辅岗(采编) | 1 | 30岁及以下 | 重庆外 | 985或211高校 | 硕士 | 图书情报学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3512346171 电子邮箱:yuanhong006@126.com | ||||
备注: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同时发给人事处和用人部门。 |
重庆教育学院文件
院行办〔201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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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育学院关于印发
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现将《重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重庆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我院建设成为普通本科院校的战略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从学院建设发展的需要出发,重点引进支撑学院建设发展的重点学科、新学科、新办专业所急需的紧缺人才。
(二)严格程序、公平竞争。严格按照学院关于人才引进的工作程序,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分类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引进人才的类别,从招聘、审议、经费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
二、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跨世纪学术骨干”、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100万元(人民币,下同),非实验学科者80万元;
2、安家费50万元;
3、提供10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教授津贴;
5、家属随调;
6、配置工作用车一部、电脑一台。
(二)省(市)级特聘教授、省(市)重点学科带头人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50万元,非实验学科者30万元;
2、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5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教授津贴;
5、家属随调;
6、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选)、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的教授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30万元,非实验学科者20万元;
2、安家费15万元;
3、提供120平米左右房源一套,可按院内教职工同等条件购买;或提供3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教授津贴;
5、家属随调;
6、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7、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
(四)有教授职称的省(市)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20万元,非实验学科者15万元 ;
2、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120平米左右房源一套,可按院内教职工同等条件购买;或提供25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教授津贴;
5、配偶系“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正式调入本院;其他可采取人事代理等形式安排工作;
6、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7、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
(五)教授(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15万元,非实验学科者10万元;
2、安家费6万元(有博士学位者增加2万元);
3、提供120平米左右房源一套,可按院内教职工同等条件购买;或提供2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教授津贴;
5、配偶系“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正式调入本院;其他可采取人事代理等形式安排工作;
6、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7、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
(六)博士(原则上在45岁以下)
1、科研启动费:属实验学科者8万元,非实验学科者5万元;
2、安家费3万元(有副高职称者增加1万元);
3、提供1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5年支付;
4、享受学院博士津贴;
5、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
(七)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者,按最高标准兑现待遇,不重复享受。
三、工作程序
(一)计划制定及发布。学院根据发展建设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公开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人才推荐或自荐。人才引进以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本人可自荐、用人部门可推荐。
(三)材料审核。被引进人员提供相关资料,经进人部门初核后,报人事处复核。
(四)考核与评议。由分管院领导带领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会同拟进人部门对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引进后对学科专业发展可能发挥的作用进行评议。
(五)学院批准。在考核评议的基础上,经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完善手续。学院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协议),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引进人才的手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及待遇。
四、管理措施
(一)学院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引进人才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等按双方协议或学院统一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协议,服从学院和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
(四)本办法所列安家费、津贴及相关事宜由人事处、财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决,科研启动经费由科研处负责解决,住房或住房补贴由总务处负责安排。
(五)为激励各部门积极引进人才,学院将给予用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适当的工作奖励费。
五、本办法只适用于刚性引进的人才,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待遇等相关事项另定。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稳定 要点 通知
重庆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