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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2月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3-03-01 0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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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中职数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
岗位2:中职工艺美术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
从事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担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经验。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1:(中职数学教师)要求:
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数学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0岁以下。
岗位2:(中职工艺美术专业教师)要求:
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工艺美术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0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4日—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联系电话:82246723,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
(三)报名要求: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将报名表(贴相片)(表格可在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下载)、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到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教导处收(封面注明应聘资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富民路6号,邮编528000),报名时间至2013年3月8日止(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以信息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和试教:面试和试教成绩各按5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和试教总分100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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