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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06 09:41:47
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2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和我校规定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府〔2007〕45号)。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程序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未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1月18日下午5:00止。报名截止时间以在报名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A405室);联系人:邝老师、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岗位要求,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专业组面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第二阶段为学科组面试,采用视频、电话方式进行。
2、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试讲占30%、专业组面试占30%、学科组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3、考试成绩公示
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对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对考试合格并通过考试成绩公示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或学位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年龄要求:副教授(副高)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高校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在海外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年龄最高可放宽5年。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 | ||||||||
东莞理工学院201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代码 | 工作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CY01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2 | CY02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英语(公共英语方向)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3 | CY03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体育(体育教学理论与方法方向)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4 | CY04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法学(刑法方向)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5 | CY05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6 | CY06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政治经济学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7 | CY07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含)以上 | 教授(正高) | 1 | |
8 | CY08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中国古代文学(流行文化对比研究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9 | CY09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0 | CY10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博士研究生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1 | CY11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要求至少一个学历学位为“985工程”院校毕业。 | |
12 | CY12 | 派驻城市学院 | 教学科研 | 政治经济学(经济法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要求至少一个学历学位为“985工程”院校毕业。 | |
13 | DZ01 | 电子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 |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 | 硕士(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4 | JX01 | 机械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 | 工业工程 | 硕士(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5 | JX02 | 机械工程学院 | 教辅 | 自动化 | 本科(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6 | ZF01 | 政法学院 | 教学科研 | 行政管理 | 硕士(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7 | WX01 | 文学院 | 教学科研 | 广电新闻 | 硕士(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18 | JZ01 | 建筑工程系 | 教学科研 | 建筑学 | 硕士(含)以上 | 1 |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同时要求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2、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不要求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 | |
19 | WY01 | 外语系 | 教学科研 | 日语 | 本科(含)以上 | 2 | 1、具有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同时要求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2、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不要求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 |
20 | GH01 | 工程技术研究院 | 专职科研 | 分析化学 | 硕士(含)以上 | 副教授(副高) | 1 | 1、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21 | GH02 | 工程技术研究院 | 专职科研 | 计算机软件 | 硕士(含)以上 | 中级(含)以上 | 1 | 1、本硕均为211院校毕业,毕业专业要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2、近年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近年主持过省级科研项目。 |
合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