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船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保障“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船员培训专任教师,招聘人数为3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专业技能方面须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无限航区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证书,且具有不少于2年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例如:培训专任教师+张三+139xxxxxxxx)为邮件标题,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服务簿、专业培训合格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通过者,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后续考核。
(四)综合考核:学校组织统一的综合考核,主要包括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
四、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三年自动解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录用后薪酬待遇等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86176964
本公告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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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jmi.edu.cn/a4/2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