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请应聘毕业生将个人简历(含毕业生推荐表、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分别邮递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一份。由于人事处邮箱容量有限,投递人事处简历最好以快递方式(“EMS"可直接快递到校内,其他方式需中转),地址为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人事处,邮编:230601,并在简历封面注明“应聘院(系部),学科专业方向”的字样。 2、入省编制。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面议。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坚持优秀原则,1985年1月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一般须为“985”、“211”院校毕业,本硕专业要一致。 4、对于有实践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须具有职业(行业)资格证书,或在实际工作中有成果且产生一定影响。 5、此表公布计划为学校拟引进计划,最后以教育厅审批计划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