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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12 12:20:08
四川理工学院
2012年12月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考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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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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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四川省自贡市汇西路学苑街180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四川理工学院简介详见公告“附件1-1-1”。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邮编:643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use.edu.cn)。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2)(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岗位、名额
本次招考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考,招考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9:00时至12月21日17∶00时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1-4,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在《报考信息表》右上角“近期免冠照片”一栏处插入粘贴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后,根据网络提示将《报考信息表》上传至学校网站。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理工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12月23日9:00至17:00时到四川理工学院计财处(地址: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缴纳笔试费50元,并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考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笔试缴费为准)与招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考名额或取消该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4日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0、GW17)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2)实验教师(岗位编码GW11-GW16)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GW18)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40% + 面试总成绩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