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3-18 19:05:57
基本信息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栏目分类:
需求学科(供参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哲学法学教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系统科学科学技术史生态学统计学理科大类(未明确具体学科)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工科大类(未明确具体学科)生物与医药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草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队指挥学军事管理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军事训练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不限
公告详情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5个岗位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综合管理岗为残疾人专设岗,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持有浙江省各级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残疾人。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 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以人考院最终通知为准)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复试。
2.复试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网络安全岗位复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20%、30%计入总成绩。
其余岗位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专设岗体检根据入围对象残疾特点,适当调整《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中相关项目的体检标准要求。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新录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担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0571-8646213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47924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670223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249293人事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附件【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非教学岗招聘计划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cse.edu.cn/info/1121/25859.htm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
[我要纠错]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