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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2 14:06:08
2012年湖南城市学院第二次招聘教师职位表
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用人部门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科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教师 | 1 | 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8岁及以下。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文地理学专业要求为城市与区域规划方向。 |
商学院 | 教师 | 1 | 人文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 | 1 | 政治学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 |
土木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同等条件下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知识背景者优先。 |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热能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要求有实践工作经验 | |
外国语学院 | 教辅 | 1 | 英语笔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合计 | 7 | |||||
说明:⑴第一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其中政治学理论专业教师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985高校毕业,英语笔译专业研究生要求为985高校毕业。 | ||||||
⑵年龄计算:硕士年龄为30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为48岁及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
⑶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 ||||||
⑷应聘人员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