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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0 19:02:34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说明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职称) 数量
(人) 能力及要求
1 专业技术岗位 播音与主持教师 播音与主持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能胜任《播音主持》、《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等三门以上专业课的教学,年龄在4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 行政管理岗位 教务处工作人员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龄在4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高校教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工勤技能岗位 国资办物资管理员 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1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工勤技能岗位 教学实验员 摄影及相关专业 本科或以上学历 1 熟悉摄影棚、暗房的各种设备使用和维护,熟练操作和维护各种摄影、摄像设备及多媒体设备,能很好的协助任课老师完成摄影摄像等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良好的影像数码后期制作能力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
5 工勤技能岗位 教学实验员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1 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及设备的基本使用及维护,具备IMAM媒体资源库管理经验,掌握舞台多媒体设计及应用,熟练使用AE、Edius、Premiere软件制作视频,具备网站开发设计及维护能力,至少有3年该方面的web开发编程经验,能够设计编制flash程序,并能使用Div+CSS开发网站前台页面,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 工勤技能岗位 教学设备管理员 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学历 1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40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高级工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
7 工勤技能岗位 教学设备管理员 计算机网络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1 具备办公OA、网络设计及维护,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维护,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级证书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8 工勤技能岗位(大学部) 司机 初中及以上学历 1 有驾驶证A1或A2照,有5年以上专职驾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4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9 工勤技能岗位(附校) 司机 初中及以上学历 1 有驾驶证A1或A2照,有5年以上专职驾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年龄在4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相关专业认定参照《201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程序等。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只可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章老师、梁老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院网站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试
1.笔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开考比例: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按照不少于1:3比例开考。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于单位网站或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2)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包括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及当场提问。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