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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人员

时间:2012-11-20 1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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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4个岗位共41人,其中13个非教学类岗位招聘15人,21个教学岗位招聘26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招聘岗位某些偏好条件的,可不要求研究生学历。
3、具备2012年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补充说明
1、符合其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至报到时(不迟于2012年底前)。
2、关于专业。除明确专业名称或专业不限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3、关于工作经验。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加以甄别。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非教学岗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招聘岗位相关部门联系人邮箱(见招聘岗位表),附报名表(应聘非教学岗位者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应聘教学岗位者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样式分别见附件1、2)。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招聘岗位相关部门联系人。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试讲、技能测试或笔试)和复试(面试)。专任教师岗位初试为试讲(授课);实训管理初试为技能测试;教学辅助岗位和管理岗位初试为笔试。部分专任教师和实训管理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方便安排初试,将在之前另行统一安排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初试的人员,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如本人提出要求,经我院研究同意,可考虑不安排考试,优先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聘用。
1、初试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学科;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操作;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性知识。
初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确定面试有关安排后另行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答辩,一般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教学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
http://rsc.zjtie.edu.cn,“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
http://www.zjmi.com,“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人事处戴老师、程老师)
E-mail:
zp8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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