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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8 13:30:46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在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
网址:http://www.sczyxy.cn/bmzy/rsb/index.asp
报名时间:
考生在学院人事网点击“公招报名”进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简称公招考试报名系统,下同),注册登录,按提示要求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30-40KB(宽高132×189象素,分辨率为72象素)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考者在学院人事网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成功提交后24小时内),初审通过者系统才提示缴笔试考试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并在“人事考试诚信承诺”栏签名,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及准考证相关事宜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本地考生请于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岗位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按照公告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院
在2010年、2011年学院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工作中,其中8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3)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调减或取消,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该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教学试讲成绩+综合答辩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此次公招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三本参考教材的相关内容。笔试参考教材详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
4、笔试成绩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