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08 19:35:16
5.考察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通过函调和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原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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