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具有正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应聘专业正高职称
3、年龄5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科专业:党史党建学科带头人1名、政治学学科带头人1名、统战理论学科带头人1名、哲学学科带头人1名、公共管理学学科带头人1名、经济学学科带头人、法学学科带头人1名。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请用特快专递寄送“本人简况”一份并同时电话告知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简况”内容: ①自然情况 ②教育经历 ③工作经历 ④科研成果 ⑤获奖情况 ⑥个人特长 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报名起止时间:常年报名,招满即止。
四、招聘程序
1.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试讲报考岗位专题课一课,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试讲采用一堂课形式:①采取自拟题目的方式进行;②授课形式:专题课;③授课对象:厅局级、县处级干部;④授课时间:50分钟;⑤授课基本要求:A、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科研含量;B、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C、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
3.面试由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组成。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量化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合格成绩为70分,并宣布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4.根据计划数按照1:1参加考察和体检。考察组由3人组成,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组织考核,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并组织体检。凡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或者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校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厦门干部教育网(http://www.xmd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 编:361027
联 系 人:王美玲 王丰
电话:0592-530201 4
传 真: 0592-7790181
相关文件:
1.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
2.厦门“海纳百川”人才2012-2020行动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