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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21 12:19:39
1.招聘办法第1条“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通过北京物资学院主页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修改为“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至附件‘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第二批人才招聘计划’中各联系人邮箱”。
2.附件中“岗位特征与要求--学位”修改为“学历”,将“硕士及以上学历”修改为“研究生”。
3.针对外语学院教秘岗,“对该岗位的个性化要求”增加“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特此声明。
北京物资学 院
人事处
来源:
http://www.bjld.gov.cn/tszl/sydwzp/201504/t20150420_478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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