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年诚聘学科带头人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担任过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过国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成就,近5年内曾主持过2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有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或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是国内该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近5年内在本学科有代表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3.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多年从事该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并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声望和影响。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岗位职责:
1.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2.正确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水平。
3.在服务期的前3年内以我校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课题1项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力争取得一定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组建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做好硕士点筹建和申报工作。
(三)基本待遇:
面议。获得长江学者、芙蓉学者、黄河学者、省级“121人才工程”以上人选、省级学科带头人等省厅以上单位认可的荣誉者,主持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奖、国家专利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科研成果奖励者待遇从优。
(四)相关专业:
电 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生物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贸易经济、旅游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英语、日语、音乐学、美术学、 艺术设计、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
二、2012年招聘专任教师
请参阅附件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科研成果、荣誉证等证书、家属基本情况及要求等相关材料发送到www248@126.com(同时发送到相关系部招聘邮箱)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在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里标明:“××大学××专业硕士/博士/教授×××(姓名)应聘××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简历用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留言栏里摘要,以方便我们工作。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政邮编:425100
联系人:李老师(处长) 0746-6382907/
闫老师(综合科副科长)0746-638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