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5、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12月31日。
8、非广州市户籍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二)美术馆典藏部教辅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1、国内外专业美术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美术馆工作一年以上经验;
3、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雕塑系秘书岗位任职条件
1、国内“211”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高校管理工作三年经验;
3、年龄30周岁以下。
(四)国际交流处行政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1、对外汉语专业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高校管理工作两年经验;
4、年龄30周岁以下。
(五)美术教育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任职条件
1、国内“985”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高校学生工作两年经验;
3、具备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39362160 联系人:于老师、庄老师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业绩成果证明。包括个人著作与论文、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将于3月15日在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
(二)考试
雕塑系行政秘书岗位、国际交流处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美术教育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美术馆典藏部教辅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科目:《综合测验》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成绩
2、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美术馆典藏部教辅岗位凡符合条件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
(2)学校成立引进人才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