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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6 01:25:49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委托单位、教育部首批"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先行先试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共3476.68亩,共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分别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部湾环境演变与资源利用实验室)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中科院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6项(其中主持4项)。
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学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应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性别 |
备注 |
岗位一 |
国内学生辅导员 |
7 |
专业不限 |
男 |
入驻男生宿舍轮值 |
岗位二 |
国内学生辅导员 |
5 |
女 |
入驻女生宿舍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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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三 |
国际学生辅导员 |
1 |
英语专业 |
不限 |
具有高校工作经历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服从组织调配,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工作;
2、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工作后承担与大学生教育教学和管理有关的工作;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工作的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
5、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一、岗位二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岗位三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身份证、学生干部证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或工作任职证明(现在岗任职或曾工作任职,特别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任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南宁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以及个人详细简历(含免冠全身照片1张)等体现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岗位一、岗位二发送至:gxsyxgzp@nnnu.edu.cn;岗位三发送至:admission@nnn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应聘南宁师范大学+岗位代码(应聘岗位)”。我校不接收邮寄的纸质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以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由我校学工部(处)、国交处、人事处负责。通过资格初步审核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前在学校主页公告栏公布。
四、考前现场确认及缴费
(一)考前现场确认
考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应聘人员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确认考生身份,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相片两张)。
(二)缴费
学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面试安排在7月28日(星期日),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于2019年7月27日前在学校主页公布)。
五、考试、考核程序
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两科进行,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一)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学校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自我认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决策应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应聘岗位的能力。
(2)面试考核由人事处、学工部(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我校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学工部(处)统筹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我校学工部(处)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1:1比例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由我校指定具有三甲资质的医院负责,体检内容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即《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规定时间(5天)内完成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八、试岗
聘用人员有为期两周的试岗,试岗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事处按非编同等待遇聘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十、其他
(一)入选者若考核、体检、公示或试岗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二)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三)应聘人员在接到我校工作人员的电话、短信、邮件、微信、QQ的通知后,没有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期限内作出明确的回应、答复或完成相关事项的,视为放弃本人的应聘权利。
联系人:谢老师、唐老师、何老师
单位名称:南宁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处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行政楼408办公室
电话:0771-3908083(13471000241)
0771-3908129(15277079348)
0771-3908854(18078138051)
附件:
5、任职证明(模版)
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