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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7 08:04:33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应聘岗位 (岗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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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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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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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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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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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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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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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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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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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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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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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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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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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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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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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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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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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大学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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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年 月至 年 月在 工作,曾担任职务: ,曾讲授过的课程: (时间段由远到近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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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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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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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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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信息确认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取消聘用资格)。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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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资格审查 意见 |
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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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92986,
13700022004
E-mail:ssdgkzp@126.com(填写后发送到此邮箱)
邮件主题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毕业学校+学历
沈阳师范大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