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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四川西昌学院直接考核招聘61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公告(三)

时间:2014-05-29 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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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结构化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昌学院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西昌学院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件:


附件1

西昌学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范围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1

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果树学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2

1

详见公告

副高职称及以上

土壤肥料技术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3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土壤学

本科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4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土地资源管理

本科土地资源管理

 

农业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5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景观设计

 

 

轻化工程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6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7

3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育训练学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羽毛球方向;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健美健身方向

 

体育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7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体育教学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毕业,跆拳道方向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08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国际贸易学、经济学、国际商务与创业

经济学本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9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0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德语语言文学

 

 

汽电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1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动力机械及工程、车辆工程

 

 

汽电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2

1

详见公告

副高职称及以上

自动控制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3

3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环境工程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4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安全技术与工程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5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6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7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流体机械及工程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8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物理化学

本科专业为矿物加工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19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建筑学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0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材料学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1

1

详见公告

副高职称及以上

工民建

 

 

工程技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2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自然资源工程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3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能够熟练掌握非线性编辑系统、有较好的舞蹈教学能力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4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音乐学·中国乐器

具有较好演奏能力和教学能力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5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美术学

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计软件,本科具有艺术设计学历背景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6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环境艺术设计

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计软件,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7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学科教学.美术

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计软件,本科具有艺术设计学历背景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8

1

详见公告

副高职称及以上

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29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艺术学

本科具有表演(影视表演)背景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0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企业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1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农业经济管理(金融与保险方向优先)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2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科学技术史(经济管理方向优先)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3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会计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4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技术经济及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5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企业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6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企业管理(企业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7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法学专业

 

 

思政部

专技

教师

2014038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科技哲学

 

 

文教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39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广播影视文艺学

 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者优先

 

文教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0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学前教育学

 本科为学前教育学专业者优先

 

文教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1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应用心理学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2

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森林培育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3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4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动物科学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5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水产养殖

 

 

彝语言文化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6

1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行政管理

 

 

彝语言文化学院

专技

教师

2014047

2

详见公告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图书馆 

专技

教师

2014048

1

详见公告

正高级职称

出版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69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岁(196411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此次直接考核招聘年龄条件限制)。
    2
、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
    3
、凡在国(境)外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受外语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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