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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22 07:34:11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我校招聘一批博士后、博士。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五)招聘对象为博士后(指出站人员,下同)、博士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2、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水平应达到CET-6≥425分,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英语专业毕业生TEM8成绩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博士后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应聘者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附件1)文件中“A类毕业生”条件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
★待遇及相关问题
1、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的,经我校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3、根据福建省有关文件精神,海外省外院校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的专业要求,经福建省公务员局认定后,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享受期5年)以及7万元(分5年到位)的住房补助等待遇。
★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http://www.fafu.edu.cn)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流程:应聘者于2014年12月31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3、上传有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可暂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6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博士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往届博士须提供);⑥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并于面试前由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联系人:李老师,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四)资格审查、面试及有关规定
1、各用人单位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事宜;应聘者也可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和“站内信(面试通知)”。
3、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进行心理测试。
4、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情况、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联系人:肖老师、 施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9190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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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
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学校对《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
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科和专业的建设步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的条件
(一)A类毕业生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应聘当年的
1、自然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JCR-SCI分区Ⅰ区或Ⅱ区期刊源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核心期刊)、SCI(E)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一级学会、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被CSCD最新核心版收录)上发表不少于5篇(含被SCI、SSCI或EI收录论文);
社会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全文收录1篇,影响因子≥2.0;或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5篇。
2、博士论文获得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及以上级别的。
具备上述1、2条件之一的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或“985”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
(二)B类毕业生
我校尚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接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当年出站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的待遇
(一)除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外,上述两类毕业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A类毕业生
(1)安家费5万元;
(2)学校提供廉租过渡房(过渡期限5年)或给予租房补贴4.8万元(800元/月,享受期限5年);
(3)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下同):自然科学类3-5万元;社科类1-2万元。
2、B类毕业生
(1)安家费2万元;
(2)学校提供廉租过渡房(过渡期限5年)或给予租房补贴4.8万元(800元/月,享受期限5年);
(3)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3万元;社科类0.5-1万元。
(二)省外
(三)省外
(四)上述两类毕业生,需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在聘用核准手续办理后兑现相关待遇。少数特别紧缺急需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后,可适当提高待遇。
三、
四、受聘人员履行5年的服务期(含试用期、下同)。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等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求离开的,除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处理外,受聘人员还应退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费、租房补贴、未使用的科研经费等,以及退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