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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5 0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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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原鞍山钢铁学院)坐落于祖国的钢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于1948年 建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和艺术等七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进一步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汇聚更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1、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1人; 2、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人; 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1人; 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1人; 5、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人; 6、土木工程学院院长1人; 7、艺术学 院院长1人; 8、矿业工程学院副院长1人; 9、各专业、学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人。 以上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院长、副院长重点工作目标及主要岗位职责 1、推进学科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提高学术水平; 2、推进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3、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优秀学科团队; 4、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 5、争取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国家级标志性成果,提高本学科的国内知名度。 三、院长、副院长应聘条件 1、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工作思路;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现状,对学院发展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身心健康,一般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研究员及相应职务;国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及相应职务(应聘艺术学院院长或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聘用期限及工作时间要求 1、首聘期为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用院长或相关学科教授岗位; |
| 2、受聘人员需全职在校工作,并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院长、副院长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根据受聘岗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2、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待 遇: (1)学校提供一套9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在校工作满八年后产权移交个人; (2)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根据工作计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所需科研用房,协助申请辽宁省专项经费资助等; (4)安排配偶工作; (5)受聘人员条件如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见附件2)规定,学校按照“就高”的原则提供相关待遇。 六、招聘程序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接受报名期限至2014年5月31日止; 2、学校从2014年1月起每个月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参加答辩和面试(学校负责往返旅费); 3、考核通过人员,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双方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受聘人员的岗位职责、目标、待遇等事项以协议为准)。 七、应聘者提供的材料 1、填写并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签字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供近5年的成果清单,5篇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复印件; 3、提供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人事处(辽宁科技大学机关楼418室) 邮 编:114051 联系 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412-5928215 电子邮箱:V_RC@163.COM(邮件主题:91考试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
附件: 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副院长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信息表招聘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2014年1月序号招聘岗位所属学科招聘数量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人才引进待遇1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材料、冶金、热能等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 1、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工作思路;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现状,对学院发展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身心健康,一般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研究员及相应职务;国外应聘者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及相应职务(应聘艺术学院院长或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1、工资福利及岗位津贴,根据受聘岗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2、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待遇: (1)学校提供一套9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在校工作满八年后产权移交个人; (2)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根据工作计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经费,安排所需科研用房,协助申请辽宁省专项经费资助等; (4)安排配偶工作; (5)受聘人员条件如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见附件2)规定,学校按照“就高”的原则提供相关待遇。 2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化学、化工、应化、环境、生物等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机械、机电等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电子、信息、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等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5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土木、结构、交通工程等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6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管理类各学科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7艺术学院院长艺术表演类各学科、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8矿业工程学院副院长矿业工程类及相关专业1研究生博士9教学科研岗位理、工、文、经、管、法、艺术各专业20研究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国内重点大学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研究成果较突出。详见《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合计 28 联系人: 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412-5928215 电子邮箱:V_RC@163.COM2、 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
为贯彻国家、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落实《辽宁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特制定以下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条件及待遇
根据人才引进的具体情况,工作待遇可在下述条件基础上面议,科研经费等可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
(一)院士后备人选、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及相当层次人选。
工作、生活待遇: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特设岗位津贴(急需紧缺学科的特设岗位津贴100万/年,其他学科不低于50万元/年)。
2、提供200M2左右住宅一套。
3、提供10万元安家费。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组建学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