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是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国办全日制高等技工教育院校,是国家级重点院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潍坊市技工教育名牌学校。学院座落于潍坊市文化旅游风景区,规划占地1079亩。学院现有教师32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达到48%,专业教师70%以上为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学院设有机电工程、数控技术、印刷工程、轻化工程、信息工程五大门类25个专业,其中数控加工技术等2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专业,印刷技术等3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名牌专业,数控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焊接技术等8个专业被评为潍坊市名牌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被评为潍坊市职业院校第二批特色品牌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3年12月1日前取得。 7、有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wfrsks.com)和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yjs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寄须提交A4规格报名材料,邮寄材料收到时间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电子邮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yzzrsc@163.com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教师1”,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稿),并进行电话确认。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须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 报名地点:潍坊市西外环路6789号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省首席技师(或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证书(或文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文件)及职业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有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报名的,可先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待面试时查验);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的《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6张,并提交电子版。 2、报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12月17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