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止(周末休息)。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与信息化管理科(贵阳市花溪北校区行政四楼)。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提相关材料;《贵州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也可先在网上填写,现场报名时一并交来(可提交电子版)。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部份岗位免试见《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写作等。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外语、综合知识测试各占50%。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面试由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在面试总分中,专业面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公布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大学网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 计算,面试成绩占7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总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 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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