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机电集团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在校生8500多人,本部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目前正在建设海宁长安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10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的岗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宁长安校区工作。
2、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专业。由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5、应聘者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具备正式到岗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邮件到邮箱zimers@163.com(邮件主题设为“91考试网+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 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初审通过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初审通过人员反馈结果,据此作为应聘资格的取得方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12月14日。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专业知识等,财务管理岗位和审计岗位专业知识参考书目为2013版《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各项测验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50%。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