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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27 16:34:07
湖南工学院创建于1975年,座落于湖南雁城衡阳,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我校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 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办于1985年,涵盖了经济和管理两大学科,集经济、贸易、管理、旅游于一体的文理渗透的综合性学院。截至2013年,共设有管理、会计、经济贸易三个教研室,设有ERP实验中心一个,衡阳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和旅游规划研究所三个研究机构和一家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物流管理等四个本科专业和会计专科专业,其中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湖南省特色专业;会计学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人才招聘计划 二、人才待遇 见附件二:2013-2014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待遇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应聘信息,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xyjxx@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91考试网+姓名+学历+专业。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笔试或面试),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联系人:湖南工学院龙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2089 邮编:421002
点击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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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 ||||||
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校后除享受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下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 ||||||
层次 | 引进待遇 | |||||
学科领军人才 | 1、引进的学科领军人物与学校签订5-10年服务期。 2、学校提供安家费40-80万元。 3、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纳入科研项目管理。 4、提供工作津贴,每年25-50万元。 5、学校为领军人才配备办公室一间及全套办公设施。为领军人才提供实验室和资料室等建设经费(从各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开支),并为领军人才提供来校工作期间的暂住房和生活设施。聘期内,用人单位为领军人才配备具有良好教学科研潜质的工作助手,组建好相关学科的学术团队。 6、安排配偶或子女来校工作(限安排一人),如不需安置,另加安家费5-10万元。 | |||||
学科带头人 | 1、与学校签订5-10年服务期。 2、提供安家费自然科学类25-50万元,社会科学类20-4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并纳入科研项目管理,自科类学科10-20万元,社科类学科及其他10-15万元。 4、提供工作津贴,每年10-20万元 5、安排配偶或子女来校工作(限安排一人),如不需安置,另加安家费5-10万元。 | |||||
学术骨干 | 1、与学校签订5-10年服务期。 2、提供安家费自然科学类20-30万元,社会科学类15-2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社会科学类8-12万元。 4、提供工作津贴,每年5-10万元。 5、安排配偶或子女来校工作(限安排一人),如不需安置,另加安家费4-8万元。 | |||||
特聘教授 讲座教授 |
1、特聘教授按累计工作月享受本校二级教授工资(国家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同时享受工作津贴每年5-8万元(达到累积总时间全额发放)。讲座教授按在学校工作时间享受工作津贴每月1.5-2万元,以上均按累计工作月数支付。 2、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每一聘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具体数额及支付办法通过协议明确。如获项目立项和论文发表第一作者均为湖南工学院,学校按相关要求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科研成果按本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实行奖励。 3、在校工作期间由学校免费统一安排住宿,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