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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16 07:16:17
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教学科研秘方及教辅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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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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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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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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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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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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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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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姻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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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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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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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语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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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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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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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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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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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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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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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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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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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手机: Email: | |||||||||||||
应聘志愿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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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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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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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状 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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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自何年月 |
至何年月 |
所在学校(单位) |
担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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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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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评 价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学 院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就业 工作 部门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人简历由高中填起;
2、获奖情况填写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的公章);
3、学院意见重点审查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4、学校意见须加盖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
5、填表人须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辅导员、教学科研秘书及教辅人员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①初审。人事处、学生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hebtu.edu.cn/index.htm1),并按其所填报志愿协调分配至各用人单位。
②复审。集中选聘报到时,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2、候选人推荐
各用人单位成立选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1:6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①笔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②面试:包括候选人的仪表、演讲和现场答辩。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特长、对辅导员或教学秘书工作的认识和担任此项工作的主要设想;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候选人应辩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③心理测试:主要了解候选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4、确定人选
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心理测试情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备选资格人员名单,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和对候选人的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最终确定人选,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