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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到各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报名(各岗位之间不得兼报)。
辽宁大学2010年教学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教学辅助岗位
(1)学历要求: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且毕业时间在2008年6月1日以后,本科阶段须为“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
校医院教辅岗位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
(2)学习成绩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科目。
(3)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
2.辅导员(含学生处)岗位
(1)学历要求: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且毕业时间在2008年6月1日以后,本科阶段须为“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
(2)政治面貌要求:应聘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有一年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院学生会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4)学习成绩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科目。
(5)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
3.管理岗位
(1)学历要求: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毕业时间在2008年6月1日以后,本科阶段须为“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
(2)学习成绩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科目。
(3)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
(三)各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教学辅助岗位
1.学校公布招聘岗位,应聘者到各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报名。
2.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各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基层单位和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各招聘岗位所在单位考核小组应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部门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
4.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考察等多种方式,需集体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拟聘人选。
5.拟聘人选经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二)辅导员岗位(含学生处)、管理岗位
1.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到各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报名(各岗位之间不得兼报)。各岗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学校人事处。报名未满5人的取消当年招聘岗位。
2.笔试,心理测试,岗位调剂。
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进行笔试和心理测试。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且达到60分以上应聘者入围用人单位考核人选,末位并列同时入围。经过笔试入围未达到5人的岗位,学校可择优调剂,经过调剂仍未满5人的取消当年招聘岗位。
3.用人单位考核,推荐面试入围人选。
各单位需由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并认真考核。考核小组要详细了解应聘人学习及日常表现,根据公平、公正、集体决策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确定面试入围人选3人,入围人选不需排序。
考核结束后,要向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拟聘用人选等。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4.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用人单位推荐的3名人选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5.拟聘用人选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材料
1.请在辽宁大学办公自动化网(http://oa.lnu.edu.cn)和辽宁大学网站(http://www.lnu.edu.cn)人事处网页(http://www.lnu.edu.cn/lndx_webM/others/ptp/index.jsp?academy_name=120)下载“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个人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填写,背面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开招聘汇总表”(见附件三,由用人单位统一填写,须提交电子版)。
2.报名时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返还)和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返还)和复印件。
4.复印件统一要求使用A4纸。
四、其他
1.本年度聘用人员按照《辽宁大学人才派遣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行人才派遣。
2.我校聘用人员来校工作满三年方可攻读上一级学历学位。
3.招聘工作具体时间表见附件四,招聘过程中的时间变化、各项通知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用人单位通知以及辽宁大学网站或辽宁大学办公自动化网,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工作中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各类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及录用后,如被发现有兼报岗位、弄虚作假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
5.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学生须同时取得维多利亚大学及辽宁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6.教学辅助岗位(除校医院外)招聘工作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于6月1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上报校人事处。
五、本通知解释权在辽宁大学人事处。
辽宁大学
2010年5月13日
注:报名材料下载请点击本通知下方附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