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已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附二维防伪码的《陕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请注意凡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要改正的考生,请及时与市资格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资格办统一上报省资格办进行审核更改,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时间:2013-04-25 20:37:32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13年陕西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公告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已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附二维防伪码的《陕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请注意凡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要改正的考生,请及时与市资格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资格办统一上报省资格办进行审核更改,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一、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含2011年、2012年成绩全部合格者),请务必依次完成:①于5月6日---5月10日期间,凭成绩单、身份证、携带理论报名同一底版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材料;②于5月7日---5月11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加盖认定办公室钢印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宝鸡永康体检中心(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2号 电话:0917-3904567)进行体检;③于5月17日---5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全市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经体检、网上注册报名后于5月21日——5月27日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交各类材料进行网报确认。(所提交材料见附件)
三、申报中职的报考人员务必于5月25日- 27日将本人现用教材送市教师资格办公室。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暂定于6月15日- 6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公示,请申请教师资格的考生及时查询。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金台区龙泉中学校园内(宝鸡市金台区群建巷17号),乘公交:5路、16路、37路到群众路站下车,乘公交39路到龙泉中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917-3660089
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目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有关资料,提交下列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毕业证》、学历核查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7.提交《陕西省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人员提交免试成绩证明;
8.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9.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