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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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面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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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职业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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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心理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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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仪表仪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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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流沟通 |
言语表达 |
言语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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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思维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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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了解幼儿 |
教学设计 |
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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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能技巧 |
教学实施 |
教学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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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价与反思 |
教学评价 |
教学评价 |
注:(一)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二)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驾照、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16年6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获取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951--5559165;5559166。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厅师资处,咨询电话:0951--5559106。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ww.nxjyks.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