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2 21:05:05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1-6660597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3.2011年济南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4.2011年济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直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5.2011年济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垂直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6.2011年济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市)区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考职位.xls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