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8 08:59:07
1、阅读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刘翔为什么能“飞”得如此完美
郭松民
刘翔破了世界纪录,固然有他先天的天赋、后天的训练等种种因素,但他的速度也的确证明了,一个有着超越性的人生态度的中国人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
中国飞人刘翔继勇夺雅典奥运会冠军之后再次令世界惊讶:他在刚刚结束的2006年瑞士洛桑田径超级大奖赛男子110米栏的比赛中,以12秒88打破了沉睡13年之久、由英国名将科林·杰克逊创造的12秒91的世界纪录(7月12日新浪体育)。刘翔赛后由衷地感叹:真是太完美了!看着他身披国旗绕场奔跑的镜头,我想所有的中国人也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
刘翔为什么能够如此完美?我想,他显然不是为了拿到国际田联奖励的那块金砖,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如他的教练孙海平所总结的那样:心无旁骛,一心要跑好,跑赢!换言之,对刘翔来说,把自己的状态发挥得尽善尽美,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任何别的什么目的的手段。
这个判断让我想起了一部曾经风靡美国的小说《海鸥乔纳森的故事》。小说主人公乔纳森是一只有理想的海鸥,他不安于只是活着,不安于世俗的命运,对那种“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吃,并且想方设法延长寿命”的想法嗤之以鼻。“乔纳森喜爱飞行胜于一切”,他激情痴迷地练习飞翔,时时刻刻在挑战海鸥的极限,希望能飞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最终,他发现自己最大的快乐就是进入这种境界——“飞得尽善尽美就是天堂”。
刘翔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冲过终点的一刹那,他的感觉一定是“这就是天堂”,也许天堂也还没有这么快乐吧?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得像刘翔那样尽善尽美了:因为有太多功利的考虑遮蔽了我们的心智。我们缺少像刘翔、“海鸥乔纳森”那样超越性的人生态度,除了“名利”二字以及物质上的享受,我们早就忘了什么叫“理想”。
当然,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像刘翔那样跑得那么快,但在自己选择的领域里,只要我们能够像刘翔那样心无旁骛,怀抱理想,我们其实也完全能够像刘翔那样“把自己的状态发挥得尽善尽美”:假如一个官员把实现公平和正义看做是自己从政的目的本身,假如一个企业家把制造出世界上最优质的产品看做是自己管理、经营的目的本身,假如一个学者把追求真理看做是从事学术的目的本身……
遗憾的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假如”而已。真实的情况是:大部分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把自己的职业看成是谋取各种功利上的好处的手段罢了。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们的官场会有那么多腐败,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专家”喜欢昧着良心说话,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制度都会失灵……甚至我们能明白,为什么中国足球始终冲不出亚洲。“国脚”们和刘翔最大的区别也许在于:刘翔心里没有金砖,而他们心里只有金砖。
刘翔破了世界纪录,固然有他的天赋、后天的训练等种种因素,但他的速度也的确证明了,一个有着超越性的人生态度的中国人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学者萧功秦曾经感慨说:中国人什么都不缺,智慧、毅力、勤勉、奋发这些东西都有,缺少的就是一种对人生的超越功利的浪漫主义态度。现在我们在刘翔身上看到了这种宝贵的东西,我们是不是应该向他学点什么呢?
(选自《燕赵都市报》)
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重点强调110米栏世界纪录?(2分)
2.文章第四段引述的“海鸥乔纳森”的故事有什么作用?(4分)
3.结合文章,理解下面两个句子的含义。(6分)
(1)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假如”而已。(3分)
(2)刘翔心里没有金砖,而他们心里只有金砖。(3分)
4.文章的中心观点是什么?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并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认识。(6分)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戈壁听沙
①六十年代末,一小群中学生曾想瞒着父母去新疆参加军垦——其中便有我这个初中生。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被悠悠岁月洗刷模糊之后,直到去年,我才寻得一机会西出边关。
②据说我去的不是时候,草原已枯萎,河流已干涸,葡萄园已凋零,肃杀寒风把梦境中的缤纷五彩淘洗一尽,只留下一片沙海。沙丘,沙河,沙地,沙窟,举目茫茫,大地干净。又无声无息,让人觉得车子跑了几天却仍留在原地。
③人们不喜欢沙。其实细想一下,葡萄和哈密瓜适宜在沙土里生长,坎儿井这种特异的水利工程也是沙漠特产。因为多沙缺水,人们洗手靠铜壶吝惜地浇淋,脏水也被铜盏承接留备它用,这才有了精湛的铜品工艺。因为尘沙扑面,妇女们都习惯戴轻柔的头巾和面纱——而且很可能基于同一原因,她们多有长长的睫毛,这才给戈壁添上了神秘的妩媚。沙的严酷,使人们更为勤勉和勇敢,于是市场上有了丰富的羊奶、羊皮以及寒光闪闪的英吉沙匕首。沙的单调,使人们向往热烈,于是荒原上有了更多的彩裙、冬不拉和月下奔放的歌舞。那林立的清真寺,那显目的油绿色彩和新月图案,也许是对黄沙烈日的补充;而充满着对自然和命运敬畏感的孤零零的祈祷呼号,也许更易于出现在风暴里和荒凉的沙海之中吧。
④我想,壮丽的西部文化是不是从我手中这一捧沙砾中流出来的?
⑤西部汉人不少,他们与西部各民族一道,真正开始了对沙的征服。据说当年解放军为投资军垦,节省军费,每人每年少发一套军服,而且军服都没有衣领和口袋,省下一寸算一寸。白日汗淋全身,夜晚围炉取暖。中央知道官兵太苦,曾给他们一人补发了几百块钱。但他们手里的光洋叮当响,就是买不到什么东西。
⑥一位医院护士还向我说起她以前的一些知青伙伴。她们初入疆时,怕野兽,怕鬼,晚上不敢上厕所。于是她们只能紧闭着门,一个人哭起来,女伴们就陪着哭一夜。有位女子想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带着一个提包独身而去,结果迷路在大沙漠中。找到她时,发现她双腿已经冻坏,只得将大哭大闹的她送往医院,锯掉双腿……
⑦在乌鲁木齐,在喀什和石河子,我在陌生的人影中默默地寻找,想知道谁是当年那位锯去双腿的城市姑娘。我甚至想,要是十六年前我来到这里,我会是这人海中的谁呢?是那位蹲在墙角咬着羊肉串,不时用油光光的袖口抹嘴的大胡子吗?
⑧戈壁滩收纳了太多的血汗和眼泪,但这一切流入疏松沙土,很快就渗漏了,无影无踪了。一捧捧沙粒,竟全是同样的灰黄色,没有任何痕迹。
⑨远古时期的戈壁似乎是较为繁荣的,西域早就是中国版图中重要的一部分,考古工作者还证明,这里存在过石器时代,而东亚很多民族与这石器有着奇妙的关系。一些土家族史学家认为土家族为伏羲之后,源于甘肃,并以龙山县彭何两姓均自称“陇西堂”为证。研究古代服装的沈从文先生,认为今天的苗装,可能保留了西部原始氏族的服饰特征。王国维的《读史》诗则开篇就是:“回首西陲势渺茫,东迁种族几星霜?何当踏破双芒鞋,却向昆仑望故乡,”又说:“自是当年游牧地,有人曾号伏羲来。”
⑩如果这些古代民族曾一度被西部的山川所养育,那戈壁滩真是一个孕生中华民族的巨大子宫。上下几千年,它输送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族远去,自己却枯缩了,干瘪了,只剩下一片静静的黄沙,还有几声似乎沙化了的鸦噪。
我静静的听着屋外呜呜咽咽的风沙声。那是戈壁在哭泣吧,是思念它孕育的东亚亿万子孙而哭泣吧——戈壁滩如此干枯,以致没有泪水,只有这呜呜咽咽的干泣。
我突然想起,十六年前我鬼使神差地要远赴西域,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我离开新疆时没有坐飞机,目的之一是想更多地看沙和听沙。火车昏昏沉沉地摇晃着,因为路基多沙,不宜高速。坐在对面的是一位维族青年,他告诉我,政府正在考虑运用日本专家在中东治理大沙漠的经验,来绿化戈壁。当然,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我们会有钱的——他笑着说,抽了口莫合烟。
我点点头。这时,车头长啸了一声,拉着列车掠过张掖,向河西走廊的出口奔去,我感到我正在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节选自韩少功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第④段用一个问句,独立成段,强调了沙与壮丽的西部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
B.作者之所以用很多笔墨描述军垦战士和援疆知青,主要是因为童年未实现的军垦梦。
C.文章追述戈壁源远流长、繁荣灿烂的文化,是为了反衬肃杀、孤寂、单调的戈壁现状。
D.文末对维族青年的描述,展现了西部人治沙的信心,表达作者对西部人民精神的赞美。
E.文章以“沙”为线索,围绕着看沙、听沙、治沙,展开对戈壁文化消亡的审视思考。
2.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1)沙的严酷,使人们更为勤勉和勇敢,于是市场上有了丰富的羊奶、羊皮以及寒光闪闪的英吉沙匕首。沙的单调,使人们向往热烈,于是荒原上有了更多的彩裙、冬不拉和月下奔放的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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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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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第⑨段引用王国维的《读史》诗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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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题目是“戈壁听沙”,作者从沙中听到了什么?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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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天使在哭泣
2004年9月1日清晨,13岁的少年苏斯兰?比加耶夫和八年级的同学一起,排着队在校园里参加开学典礼。他突然觉得口渴,便跑到喷泉边去喝水。突然他看到一辆卡车冲进了校园。车上迅速跳下几个荷枪实弹的人。一个人拿着一把自动步枪向天开火。比加耶夫立刻意识到,闯进校园来的是恐怖分子。他和另外两个同学赶紧逃离了。
“我真感谢上帝让我口渴,因为这挽救了我的生命。”比加耶夫说。然而,大多数孩子没有他那么幸运,9月1日到9月3日,震惊世界的俄罗斯人质危机持续了52个小时,武装分子占领了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第一中学,上千名刚参加完开学典礼的学生、家长和教师被赶进体育馆成为人质。他们在两昼夜多的时间里经历了难以忍受的恐惧、饥饿干渴,一部分人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最终有335人倒在血泊中长眠不醒,其中半数是孩子。
当恐怖分子持枪闯人校园,将众多儿童赶往学校体育馆时,一位名叫艾尔扎?维克多罗夫娃的女教师向恐怖分子抗议,要求让最小的孩子安全离去。一名绑匪专心地听完了她的要求,然后问道:“你讲完了吗?”维克多罗夫娃点了点头,那名绑匪立即举起枪将她射杀,她立刻倒在血泊中。
关押了一千多名人质的体育馆内,恐怖分子在一人高的地方沿墙吊起了炸弹,一侧墙上有4个,另一侧墙上有11个。他们威胁说,只要谁乱动,整个房子都会爆炸,这些炸弹足以让整个体育馆飞上天空。
13岁的萨沙是个纤瘦的男孩。在爆炸发生后,武装分子开始往挤得水泄不通的大厅里投掷手榴弹。萨沙意识到不能坐以待毙,第一个从窗口跳出。在他的带动下,近百名学生也跟着跳出了体育馆。萨沙对学校周围的地形了如指掌。在他的带领下,孩子们没有在大路上乱跑,而是冲入了校旁一家酒吧的后院。
这时,恐怖分子从墙洞中开始向四周的街道扫射。因为萨沙的逃脱路线选择正确,从而避免了更多的伤亡。但他自己背部被严重烧伤,当记者试图采访这名小英雄时,他已被送进医院救治。在逃生的过程中,许多孩子是相互搀扶着跑的,有的大孩子甚至抱着更小的孩子穿梭在枪林弹雨中。
劫后的体育馆已成为恐怖的地狱,屋角的篮球架被烧得乌黑,地上到处都是玻璃碴、弹片和木屑,墙上布满了弹孔。屋顶被炸开一个大洞,透过这个大洞,别斯兰的天空蓝得令人窒息。在士兵排除所有的爆炸物后,工人们开始清理废墟,用推土机将残垣断壁推倒。而别斯兰居民有着一个共同的想法:把整座学校铲平!
然而,人们心中的创痛何时才能抚平?
7岁的扎姆巴拉特9月1日刚上一年级,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噩梦般的遭遇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当妈妈问他:“你还要买玩具枪吗?”扎姆巴拉特说:“不买了!”
9月15日,在人质悲剧发生两周后,别斯兰市的孩子们在武装人员的保护下重新开始学校生活。在别斯兰第六中学,当一名孩子由于迟到而遭到校长训斥的时候,他立即举起双
手,摆出了投降的姿势。
别斯兰第一中学的学生们那一天并没有返回学校。目前,仍有不少学生因在事件中受到严重惊吓,无法在短期内恢复健康,还上不了课。据当地教育部门官员称,他们会组织高年级的学生一起讨论这起悲剧事件,让他们发表对未来的看法。别斯兰第六中学的一位教师说:“我们必须让孩子们知道别斯兰的生活还需要继续。”
生活还要继续,反恐正在进行。在21世纪,反对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正如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所说:“当年法西斯没有令俄罗斯屈服,今天我们也绝对不会向恐怖主义低头!"’我们相信,当天使的哭泣声远去,别斯兰还会充满生机,和平之花将再次绽放。
在劫后别斯兰第一中学的断壁残垣上,贴着一首父亲写给他遇害女儿的诗。让我们以这首诗作为本文的结语,也以此缅怀不幸殉难的人们。
女儿,你走后爸爸第一次想写诗。居然写成了!我读给你听,你一定能听懂。
你,正值豆蔻年华,温柔且甜美,纯洁又可爱。忽然间,你离我们而去,明媚的日子碎成无尽的长夜!伸向你的黑手,逃脱不了惩罚。爸爸、妈妈、亲朋好友,还有世上善良的人们,定要用复仇的火焰,将恐怖分子消灭光!
1.下列对通讯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天使在哭泣”这一题目,富有很强的文学性和暗示性,很好地起到了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作用。
B.本文主要采用了倒叙的手法,比较详细地描写了人质事件的过程和事件过后俄罗斯人民的反应。
C.“别斯兰的天空蓝得令人窒息”,是因为在美丽的蓝天下却出现了如此血腥暴力的场面,二者之间形成的反差过于巨大。
D.一名孩子遭到校长训斥时摆出了投降的姿势,这一细节有力地说明了恐怖主义行为对被害者的肉体造成的巨大伤害。
E.纪实类文章根据需要也可以加入作者的情感,本文以一首小诗作为结尾,就强烈地表达了作者对恐怖主义行为的痛恨。
2.本文描写了一个教师被枪杀的场景,其作用是什么?(6分)
3.举例分析选文的语言特色。(6分)
4.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作答。(8分)
a.正如文章所说,“在2l世纪,反对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请从一个国家的角度,谈谈应该如何应对恐怖主义。
b.假设你要为别斯兰第一中学的遇难者敬献花篮,并在花篮中附上一张卡片。请你在卡片上写下适当语句。(70字左右)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小题。(18分)
花?种
包利民
从起事起,林一然就知道爷爷每天伺弄他的那些花。夏天里,房前屋后地栽种,冬天,在一些破盆破罐里栽种。都是同一种花,并没有看出有什么特别的美,而爷爷却如同命根子一样呵护着。据说那是爷爷自己经过多次配种杂交而生成的品种,天下独此一家。
在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兵戈乱世,爷爷对这些花却有着特殊的感情。林一然对爷爷的做法充满了好奇,爷爷的腰间,长年挂着两个小小的布袋儿,一个装着烟叶,另一个则是花籽儿。没事儿的时候,就掏出一小把来,逐粒地摆弄。那时村里寥落无比,很多人家都逃荒的逃荒,避乱的避乱,即使留下来的,也是终日惶惶,一片死气沉沉。唯有林一然家,一院子开着的花儿,仿佛一个标记,在破败之中分外耀眼。所以常引来那些流离的人,以为是家境好,上门乞讨。
林一然当兵走的时候,爷爷还弯着腰,给那些花浇水。他说:“爷爷,我要去打鬼子了!”爷爷没听见般,依然凝神看着花。林一然又说:“爷爷,等我们胜利了,咱们就有好日子了,到时我开一大片地,专门给你种花!”爷爷站起身转过脸,眼中漾着一丝暖意,腰间的两个布袋儿也晃动着。林一然就这样踏上了征程,身后是一片灿烂的绽放,和一个身影。
经历了大小战斗无数,林一然也在枪林弹雨中跋涉过太多的山山水水。他作战勇猛,仿佛与鬼子有着血海深仇,事实也是如此,他的父母都惨死在鬼子的屠刀下,是爷爷把他拉扯大。每当和战友们谈论起老家,他都是一脸的灿烂,如家中那些花儿。他对大家说:“我家最好找,进了村,看哪个院子里开满了花就是我家!”
而再次回到家,已是六年以后,终于迎来了抗战的胜利,林一然的部队也正好经过家乡。他跑进村子,脚步像心情一样急切。可是,却没能看见那一院子的花开,入目的,只是断壁残垣,还有着火烧过的痕迹。他在废墟里茫然地找寻着,却是没有爷爷。
他向乡亲们打听,乡亲们悲痛地告诉他噩耗,在他离家的第三年,爷爷就被鬼子害死了。因为爷爷时常掩护一些受伤的八路军,被鬼子发现,烧了房子,把爷爷带到村南的荒甸上,活埋了!
林一然哭倒在地,想起当年离开时对爷爷说过的话,想起爷爷那转头间温暖的眼神,悲从中来。哭够了,他问起爷爷的埋骨之地,乡亲们也说不清楚,甸子那么大,每处都一样,记不清活埋的具体地点也是情理之中。
林一然疯跑向村南的荒甸,乡亲们在身后跟着。正是五月,甸上杂草丛生,他在心底不停地呼唤着爷爷,风吹草动,却没有一处回应。忽然,他远远地看见一簇簇花儿开放,仿佛一团团火点亮了眼睛。他冲过去,在花丛中,他细细地看着,就是爷爷长年种的那种花,独此一家。他缓缓跪在地上,对乡亲们说:“我爷爷就埋在这里,这些花就是标记!”是的,除了爷爷,再没人能种这种花。
一个乡亲忽然说:“我想起来了,你爷爷遇害时,我也远远地看着。当鬼子往坑里填土时,你爷爷向四外扬了好几次手,好像扔出了许多东西,肯定是他布袋里那些不离身的花籽儿了!”林一然可以想象出当时的情景,爷爷撒出那些花籽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许就是为了自己回来时,能找到他吧!那些种子生根发芽,拔节开花,然后花籽随风洒落,几年下来,这里已是这么一大片花了。仿佛爷爷的身影仍在花丛中,回头冲他微微地笑。
悲伤的心底有了暖暖的感动,只要这些花儿还在,自己就永远找得到家,找得到爷爷,在林一然的心中,那是最美的标记,在生命中永远灿烂!
小题1:小说以“花种”为题,请简要分析其作用。(4分)
小题2:文中的画线句子有怎样的作用?(4分)
小题3:小说中的“爷爷”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4:本文写战争年代美好家园被侵略者焚毁,与大多数战争题材营造的凄凉悲苦之境是否一样?请结合本文写法谈谈你的看法。(5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篇传记,完成下面的题。(选做题)
霍尔金娜:她超越了体操
贾冬婷
“我环顾四周,现在却不能发现任何一个闪露光芒的体操选手。这些小女孩没有我的阅历、我的成熟以及我奉献给观众的愉悦。”这是霍尔金娜的自我宣言。
的确,霍尔金娜让体操超越了胜负,超越了技术,而变为一门艺术。人们说:“霍尔金娜不是运动员,她是名出色的演员。”
当启蒙教练第一眼看到4岁的霍尔金娜时,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个小姑娘比同龄人高出一头,在体操界这绝不是什么优势。自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身材不高、爆发力超常、有“小钢炮”之称的美国体操运动员雷顿,一鸣惊人地夺得女子体操全能冠军后,女子体操开始向高难度、男子化方向发展。而身高腿长就意味着腰腹力量不足,腾空旋转速度慢,稳定性差,动作难度难以提高。
直到7岁,在家乡的一次选拔赛上,霍尔金娜遇到了来挑选人才的著名教练鲍里斯·皮尔金。霍尔金娜还记得那天的情形:“他问我是否怕他,我说是的。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的眉毛与猫头鹰的一样。他大笑。”那以后,这对师徒就没有分开过。皮尔金发现了霍尔金娜与众不同之处:一个动作只要示范一遍,她就能在几小时内学会,而且她漂亮、优雅。他开始把精力花在塑造这个骨瘦如柴、脾气倔强的小女孩上,他在期待某种奇迹的发生。
国家队终于向霍尔金娜敞开了大门。皮尔金教练一直让她相信身高是她的优势。“在开始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平衡感不好的电线杆,但我有一个神奇的教练,他懂得创造另一种形式的体操。”霍尔金娜用尊敬的口吻向我描述她的教练皮尔金,“他不是用话语而是用行动让我变得自信,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让我觉得我是最美的。他给我设计的动作也是最复杂的。没人像我们这么有创造性,我们在一起装点体操服,比如在胸部和腰部,这让我看上去更加光彩照人。”
1994年,霍尔金娜第一次参加国际大赛,只有15岁的她用一块欧洲锦标赛的银牌,粉碎了人们对她身高的质疑。随后在第二年于日本举行的第31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上,她完成了“马尔凯洛夫”腾越。此前,没有人相信女运动员也能做出这个动作。回忆起第一次品尝胜利喜悦的时刻,霍尔金娜说:“我觉得世界就在我脚下。我想赢下去,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高跟鞋体操》,霍尔金娜如此命名她刚刚出版的俄文自传。她对我解释说,这是形容她体操的高难度,除了她无人能够完成,“就像高跟鞋上的体操动作——美丽与危险兼具”。
霍尔金娜很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美丽,她懂得在比赛中适时地运用这种美丽。观众与其说是在看她比赛,不如说是在看她表演。不管是自由体操、平衡木,还是跳马、高低杠,她那轻盈的腾跃、优雅的造型,好像使体操比赛失去了竞争的含义,而变得如此赏心悦目。
“所有人都应该在比赛时听到霍尔金娜的名字抖一抖,要不我干吗不断地回到赛场上?”霍尔金娜宣称。她的体操秘密就是技巧和她的双腿。她从来不怕挑战高难度动作,甚至把它当做一种乐趣。成绩证明了这一点——霍尔金娜是迄今唯一一个在所有体操项目上都有以自己名字命名动作的女子选手。
1996年,17岁的霍尔金娜取得了她人生中里程碑式的胜利——亚特兰大奥运会冠军。她回忆说:“在高低杠比赛的前一天,我决定加入一些新动作,这很冒险,但如果成功了,我就能赢得胜利。我决定那么做。第二天,我出色地完成了所有的动作,我成了奥运冠军。尽管美国观众不断地尖叫、跺脚,但我没有让他们得逞。走上赛场的那一刻,我觉得地板都被他们跺得好像在震动。”
但是对于一个女子体操运动员来说,17岁,往往被视做要退场的尴尬年纪。她离开体操一个月之后,又重新回到练习场。她说:“我想做一个榜样,我明白我还没有完全释放我的能量。放弃是荒唐的,就像一棵树苗才刚刚长到齐腰高,可以枝繁叶茂,还应该开花结果。”
重新回归的霍尔金娜势不可挡,她在1997年获得了世锦赛个人全能冠军,这让她夺得奥运会个人全能冠军的希望之火越燃越旺。而比胜利更重要的是,霍尔金娜超越了体操的传统观念:她证明了体操是能长期保持状态的一项运动,完全用不着在17岁就退役。她还改变了人们对女体操选手身材的看法,高大的选手照样可以完成复杂的空中旋转动作。
“体操是我的生命。”霍尔金娜说,“我为体操付出了许多,但体操也同样给了我回报。无论如何,我总有离开的一天,就像我最初加入这项运动一样。许多年以后,我希望大家依然能够记得我——霍尔金娜,那个曾经为体操运动带来荣耀的女孩。”(选自《读者》2008.17?有删改)
1.本文多处直接引用了传主的原话,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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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一般逻辑,霍尔金娜应该说体操给自己带来了荣誉,可她却说自己是“为体操运动带来荣耀的女孩”,霍尔金娜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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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霍尔金娜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联系全文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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