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5 23:16:00
1、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1—4题。
马周字宾王,博州茌平人。少孤,家窭狭。嗜学,善《诗》、《春秋》。资旷迈,乡人以无细谨,薄之。武德中,补州助教,不治事。刺史达奚恕数咎让,周乃去,客密州。赵仁本高其才,厚以装,使入关。留客汴,为浚义令崔贤所辱,遂感激而西,舍新丰,逆旅主人不之顾,周命酒一斗八升,悠然独酌,众异之。至长安,舍中郎将常何家。
贞观五年,诏百官言得失。何,武人,不涉学,周为条二十余事,皆当世所切,太宗怪问何,何曰:“此非臣所能,家客马周教臣言之。客,忠孝人也。”帝即召之,间未至,遣使者四辈敦趣。乃谒见,与语,帝大悦,诏直门下省。明年,拜监察御史,奉命称职。帝以何得人,赐帛三百匹。
周善敷奏,机辩明锐,动中事会,裁处周密,时誉归之。帝每曰:“我暂不见周即思之。”岑文本谓所亲曰:“马君论事,会文切理,无一言损益,听之纚纚,令人忘倦。苏、张、终、贾正应比耳。然鸢肩火色,腾上必速,恐不能久。”俄迁治书侍御史,并知谏议大夫,检校晋王府长史。十八年,迁中书令。时置太子司议郎,帝高其除。周叹曰:“恨吾资品妄高,不得历此官。”帝征辽,留辅太子定州。及还,摄吏部尚书,进银青光禄大夫。帝尝以飞白书赐周曰:“鸾凤冲霄,必假羽翼;股肱之寄,要在忠力。”
周病消渴连年,帝幸翠微官,求胜地为构第,每诏尚食具膳,上医使者视护,躬为调药,太子问疾。疾甚,周取所上奏章悉焚之。曰:“管、晏暴君之过,取身后名,吾不为也!”二十二年卒,年四十八,赠幽州都督,陪葬昭陵。(节选自《新唐书》)
1.下列句子中加粗的词语的意义不正确的一项的是(? )
A.为浚义令崔贤所辱,遂感激而西——感激:内心愤怒不已
B.乡人以无细谨,薄之——薄:接近
C.遣使者四辈敦趣——趣:通“促”,催促
D.时置太子司议郎,帝高其除——除:官阶
2.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说明马周有才能的一组是(? )
①资旷迈
②悠然独酌,众异之
③周为条二十余事,皆当世所切
④客,忠孝人也
⑤周善敷奏,机辩明锐
⑥管、晏暴君之过,取身后名,吾不为也
A.①④⑥
B.③⑤⑥
C.①②⑤
D.②③④
3.下列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马周年轻时曾任州助教,不善处理人际关系,但得到赵仁本的赏识,于是被资助到了长安。
B.马周替中郎将常何写了一篇切中时务的奏章,深得太宗赞赏,太宗于是下诏马周入值门下省,并赏赐他三百匹丝帛。
C.马周善于陈述奏章,且能切中要害,处理问题周密,当时有很高的声誉。岑文本认为他论事切合情理,文采洋溢,使之听之忘却疲倦,并把他比作苏秦、张仪、终军、贾谊。
D.马周患病多年,太宗经常派御医前往看护,并亲自为他调药。马周感激涕零,临终把所有奏章焚毁,不愿以此博取身后的名声。
4.把下列文言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赵仁本高其才,厚以装,使入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周为条二十余事,皆当世所切,太宗怪问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管、晏暴君之过,取身后名,吾不为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1.B
2.D
3.B
4.(1)赵仁本认为他才气高,给他准备了很多行装,让他进关。
(2)马周为他列举了20多件事,都是切中时务的,太宗感到奇怪,便询问常何。
(3)管仲、晏子显露君主的过失,博取身后的名声,我不做这样的事。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一般
2、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段文言文,完成下题。
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人也,祖恺之,宋镇军将军、湘州刺史。宪之未弱冠,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累迁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元徽中,为建康令。村有盗牛者,被主所认,盗者亦称己牛,二家辞证等,前令莫能决。宪之至,覆其状,谓二家曰:“无为多言,吾得之矣。”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性又清俭,强力为政,其得民和。
齐高帝即位,除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太半,棺木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傍。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为出公禄,使纪纲①营护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为除同祟。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民俗遂改。时刺史王奂新至,唯衡阳独无讼者,乃叹曰:“顾衡阳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将何事!”还为大尉从事中郎。出为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山阴人吕文度有宠于齐武帝,于余姚立邸,颇纵横。宪之至郡,即表除之。文度后还葬母,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文度深衔之,卒不能伤也。
比至高祖受禅,宪之风疾渐笃,固求还吴,天监二年,就家授大中大夫。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担石,及归,还堵,不免饥寒。八年,卒于家,年七十四。
(节选自《梁书》列传第四十六)
注:①纪纲:仆从。
小题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州辟议曹从事辟:征召
B.盗者始伏其辜辜:罪状
C.据法直绳绳;捆绑
D.文度深衔之衔:怨恨
小题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
A.悉裹以苇席
掭以尖草,不出
B.为陈生死之别
如姬为公子泣,公子使客斩其仇头
C.山阴人吕文度有宠于齐武帝
五人者,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D.乃令解牛,任其所去
度我至军中,公乃入
小题3: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说明顾宪之强力为政的一组是(?)
①据法直绳,无所阿纵
②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
③宪之为出公禄,使纪纲营护之
④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
⑤宪之至郡,即表除之
⑥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③④⑤
D.④⑤⑥
小题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顾宪之弱冠之年就开始出任官职,他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判案方法,深受人们信赖。
B.顾宪之对不法之徒严惩不贷,又能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因此得到百姓衷心拥护。
C.顾宪之任职衡阳时,不仅救助遭受瘟疫的百姓,而且教化民众,使该郡民俗改善。
D.顾宪之刚正不阿,抑制受宠之臣在乡里大造府邸,后遭受吕文度的打击报复。
四、(20分)
小题5: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1)宪之下车,分告属县。(2分)
译文:
(2)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民俗遂改。(3分)
译文:
(3)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担石,及归,还堵,不免饥寒。(3分)
译文:
参考答案:
小题:C
小题:D
小题:B
小题:D
小题:(1)顾宪之到任后,分别通告所属各县。(2)宪之向百姓晓之以理,说明生死之别,祸事的不相因,这种风俗于是改正过来。(3)顾宪之虽在地方任职多年,但并没有什么财物,回家时,唯有四周土墙,别无长物,不免陷于饥寒。
本题解析:
小题:C(绳:依法处理)
小题:D(前一个“乃”相当于“于是”,后一个“乃”相当于“才”。A两个“以”都作介词,相当于“用”;B两个“为”都作介词,相当于“对”;C两个“于”都作介词,表被动,译为“被”)
小题:B(①⑤⑥都表现顾宪之刚正不阿)
小题:D(只是遭到吕文度的怨恨,而并未受到吕文度的打击报复)
小题:见译文
译文
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县人。祖父顾凯之,曾任宋朝的镇军将军、湘州刺史。顾宪之还不满二十岁时,被州府征召为议曹从事,举荐为秀才,接连升为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等。南朝宋元徽年间,任建康县令。当时有人偷了人家的耕牛,牛被主人认出,但偷窃者也称牛是自己的,两家的讼词、证据都一样,前后县令不能判决。顾宪之到任后,把状词反放到桌案上,对两家说:“不要再说了,我有办法了。”于是下令解开牛缰绳,任凭牛走往何处。牛径直走回原来主人的宅院,偷窃者才伏地认罪。顾宪之揭发奸邪的或藏匿的罪犯,大都采用这类的方法,当时的人号称他是“神明”。至于有权势的人的请托,官吏们的贪残,他都根据法律公正处置,从不偏袒和放纵。他的品性又清廉节俭,全力勤政,深得民心。
齐高帝即位后,顾宪之被授予衡阳内史官职。在此之前,衡阳连年瘟疫流行,一大半人都染病死了,棺木价格昂贵,人们全用苇席包裹尸首,丢在路旁。顾宪之到任后,分别通告所属各县,寻找死者的亲属或族人,要求全部殡葬死者。如果死者及家人都死了的,顾宪之就为此拿出专款,派属下官员去护理掩埋他们。另外,当地有风俗,老百姓如果得了病,就说是先人造成的灾祸,都挖开坟墓,打开棺材,用水冲洗死者的枯骨,名义上说是要祛除邪祟之气。宪之明白地告知百姓,向他们说明生死有别,灾祸之事与死人是不相关的,于是这种风俗才改正过来。当时,刺史王奂到任不久,各地都有诉讼案件,唯独衡阳没有诉讼官司,于足感慨地说:“衡阳的顾宪之对百姓的教化好到了极点,如果所属各郡都是这样,我还有什么事可做呢!”
不久顾宪之升为太尉从事中郎。后来又外放为东中郎长史,并掌管会稽郡事务。山阴人吕文度在齐武帝跟前得宠,就在余姚私建宅邸,非常放任霸道。顾宪之到任后,立即上表请求拆除。吕文度后来回乡葬母,各郡县争先恐后去吊唁,而顾宪之却不理睬。吕文度深深怀恨他,但最终没能加害与他。
等到高祖继承帝位,顾宪之的病情一天天加重,于是坚决请求回吴郡老家。天监二年,在家里授任太中大夫。顺宪之虽然连任郡宰,却没有多少私财,等回到家里,只有四周土墙,不免受冻挨饿。天监八年,在家去世,享年七十四岁。
本题难度:一般
3、阅读题
范 增 论?苏?轼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①其神乎!”《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②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③。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
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①几:事物发生变化的细微迹象。②卿子冠军:即宋义。公元前207年,秦围赵,楚怀王封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未将,救赵,途中,宋义畏缩不前,羽杀之。③楚怀王孙心:楚怀王孙子熊心,项梁拥立他为王,仍称怀王。项羽称霸后尊熊心为义帝。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间:悄悄地
B.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稍:渐渐
C.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方:当……时候
D.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陋:浅陋,没有见识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苏子曰:增之去善矣/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B.当于是去耶?曰:否/于是余有叹焉
C.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
D.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3.作者确认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是项羽刺杀卿子冠军宋义的时候,其主要依据是(?)
A.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
B.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
C.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
D.(义帝)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
4.下面各项对文章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周易》中的话为论据,暗示范增如果能见微知著的话,他早就该离项羽而去了。
B.文中引《诗经》中的话意在证明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项羽的性格也是变化着的。
C.作者将范增的命运与义帝的存亡联系起来,认为项羽怀疑范增与此相关,而与陈平的离间并没有必然和根本的联系。
D.本文结构上很有特色。从“增之去”这一点铺开,反复设想推测,多方推理证明,层层深入,逻辑性强。
参考答案:
1.A
2.A
3.C
4.B
本题解析:
1.A(离间)?
2.A(结构助词,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B在这个时候;对这件事情;C连词,表转折;连词,表并列;D介词,在;介词,因为)
3.C
4.B(引《诗经》中的话意在证明范增应当在项羽杀害卿子冠军的时候离开。杀卿子冠军就是杀义帝的征兆,杀义帝又是疑范增的本源)
【译文】
汉王用陈平的计策,离间、疏远楚国君臣之间的关系。(于是)项羽怀疑范增和汉王有秘密勾结,渐渐剥夺范增的权力。范增大怒,说:“天下大事已经基本定局了,君王自己去办理吧。请将这把老骨头赏给我,让我回家去!”范增还没有回到彭城,就因背上生毒疮死了。
苏轼说:范增离开是对的。(如果)不离开,项羽必定要杀死范增,只可恨他不能早一点离开罢了。那么范增应当借什么事情离开呢?范增劝项羽杀沛公,项羽不听,终于因为这事失掉了天下,应当在这时候离开么?回答说:不对。范增(当时)要杀沛公,是做臣子的本份;项羽不杀沛公,还有君王的度量。范增为什么要因为这件事离开呢?《周易》上说:“知道事物变化的细微迹象,大概算是神明吧!”《诗经》上说:“看那下大雪之前,先聚集的是雪珠。”范增离开,应当在项羽杀害卿子冠军的时候啊。
陈涉得民心,是因为(凭借了)楚将项燕、秦太子扶苏的名义。项羽的兴起,是因为立了楚怀王的孙子熊心。然而诸侯背叛项羽,是因为他杀了义帝。何况义帝被拥立,范增是主谋;义帝的存亡,难道只是楚国的盛衰,也是范增与之同祸福的关键所在啊。不会有义帝死了,范增(还)能独自长久生存的情况嘛。项羽杀害卿子冠军,是弑义帝的先兆。他杀义帝,便是怀疑范增的本源,难道必定(要)等待陈平去离间么?物体必定是先腐败了,然后虫子才产生出来。人必定是先有了猜疑,然后谗言才能进耳。陈平虽然聪明,(又)怎么能离间没有疑心的君主呢?
我曾经评论(过)义帝,(认为他)是天下的贤君。单派沛公进入关中,不派项羽;在众人之中发现卿子冠军,并提拔他为上将,如果不是贤明的君主能像这样做吗?项羽既然假托义帝的命令杀了卿子冠军,义帝必定不能容忍项羽。不是项羽杀死义帝,就是义帝杀死项羽,(这是)不要等待聪明人(指点)然后才知道的。范增起初劝项梁立义帝,诸侯因此服从;半路上却杀死义帝,这不是范增的主意。岂只不是他的主意,还必定竭力谏争,而不会听从项羽的主张。不采用范增的意见却杀了他拥立的人,项羽怀疑范增必定是从这时候就开始了。
当项羽杀卿子冠军的时候,范增与项羽并肩服事义帝,君臣的名分还没有确定。替范增着想,(如果当时)有力量杀项羽就杀掉他,(如果)不能就离开他,(这)难道不是很坚毅的大丈夫么?(那时)范增的年龄已经七十岁了,合得来就留下,合不来就离开,不在这时弄清离开与留下的原则界线,却想依靠项羽来成就自己的功业名声,真是浅陋得很啊!
虽然这样,可是范增是高帝所畏惧的人;范增不离开,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啊!
本题难度:简单
4、单选题 下列加粗词解释有误的一项是
[? ]
A.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遗:赠送
B.月落庭空影许长——许:很,表程度
C.余因而实之——实:证实
D.予在湖州曝书画——曝:晒
参考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驳《复仇议》
[唐]柳宗元
①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邦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予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②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日无为贼虐①,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②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③向使刺谳③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④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④,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⑤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⑥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选自《柳宗元集》)
[注]①贼虐:残害。②为理者:当官的人。③刺谳:审理判罪。④调人:周代官名。
小题1: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旌其阊旌:表彰
B.原始而求其端原:最初
C.非经背圣非:违背
D.不爱死爱:吝惜
小题2:下列四组中,全都属于作者直接驳斥陈子昂主张的一组是(?)? (3分)
①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②旌与诛莫得而并焉?③诛其可旌,兹谓滥
④旌其可诛,兹谓僭?⑤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⑥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③④⑤
D.③⑤⑥
小题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第一段指出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复仇案采取“诛之而旌其闾”并将之“编制于令,永为国典”的主张是错误的。
B.第二段针对陈子昂的主张进行驳斥,在阐述封建礼(情)与刑(理)本质一致的基础上,指出他的主张自相矛盾、黩刑坏礼。
C.第三、四段对案件所涉及的双方进行具体分析,阐明诛杀和表彰二者不能并行;并引经据典,指出陈子昂的主张违背了圣贤经传的训条。
D.本文从维护封建“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其目的是为了揭露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小题4:请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6分)
(1)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3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3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小题1:B
小题2:B
小题3:D
小题4:(3分)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立身行事的方法,把这个作为法则行吗?
(2)(3分)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本题解析:
小题1:原:推究。
小题2:①是礼的根本作用; ⑤是对徐元庆父亲死的假设; ⑥是对徐元庆行为的叙述。
小题3:本文写作目的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
小题4:注意重要的文言现象:趋:追求。所向:(前进的)方向。违:避开。所立:立身行事的方法。以……为:把……作为。典:法则。(2)执事者:执法的官员。谢:谢罪。
据我所知,太后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亲手杀掉杀父仇人,捆绑着自己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把他处死,而后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作乱。如果说要让礼不受践踏的话,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作乱。如果说要让法不被践踏的话,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运用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时用到同一件事情上。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滥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真的把这种处理方式向天下宣示,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立身行事的方法,把这个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冤屈之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把和仇人同顶一片天视为大耻辱,把枕着利器睡觉而不忘复仇视为符合礼制的作为,想方设法,(要把利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按照礼的要求自己去认罪,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那么)徐爽就不是死于官吏之手,而是死于法律之下。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不明确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法获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的训条,不是太过分了吗?《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举动是不能根除互相仇杀的祸害。”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这两件事,就合乎礼制了。
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遵守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本题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