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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与核算。
3.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成本计量。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是指企业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它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处于可使用状态时的实际成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中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等,这些直接的和间接的支出对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都有一定的作用,理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来说,构成固定资产取的是实际成本的具体内容包括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相关税费等,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新税法规定)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各方签订的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包括增值税)作为入账价值,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减去根据其新旧程度估计的已提折旧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此外,还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及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均应按有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教材中不作要求。
(二)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固定资产的增加,按其来源不同分为: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购置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等等,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来源进行会计处理。
1.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对投资者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要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者投资额的增加。
[例4—36]A企业收到B企业投入一台机床,B企业记录该机床的账面原价为l00 000元,已提折旧l0 000元;A企业接受投资时,投资合同约定按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确认投资额,并且该约定价值是公允的(假定不考虑增值税)。A企业收到该机床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90 000
贷:实收资本 90 000
2.购入的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37]某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为l 000元(运输费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允许抵扣),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运达企业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70
贷:银行存款 24 400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支出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由“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4—38]某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为40 000元,增值税额为6 800元,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为1 000元,包装费为2 000元,发生安装费2 200元,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机器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支付机器价款和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40 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②支付运费和包装费
借:在建工程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③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2 200
贷:银行存款 2 200
④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45 200
贷:在建工程 45 200
3.自建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各种设施,以及进行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如大型生产线的安装工程)等,按实施的方式不同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由于采用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教材中只要求对自营工程进行核算。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账户,核算为工程建设所购置、储备的各种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待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账户,核算企业为工程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企业采用自营方式进行固定资产工程建设,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价款和运杂费等,借记“工程物资”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的7%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支付的价税款和运杂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工程物资”账户;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应负担的职工薪酬等),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计算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
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工程预算、造价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例4-39]某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以银行存款购入建造厂房用材料2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 000元.购入的材料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该工程应负担工程建筑人员薪酬84 000元;另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其他支出20 000元;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用材料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2)领用工程材料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3)分配应负担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一一厂房 8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4 000
(4)支付工程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5)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借:固定资产 304 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304 000
例题:
资料:上海明通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2006年发生如下业务:
因生产经营需要,2006年年初开始自营建造厂房一幢。签发转账支票购买建造厂房用各类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物资金额100,000.00元,税额17,000.00元,并于当月开工领用全部工程用材料。赊购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1,500,000.00元,税额255,000.00元。材料验收入库后工程领用其中的30%。建造厂房应支付的工人工资为100,000.00元,并以银行卡转账发放工资。应交纳的营业税为50,000.00元。建造厂房发生其他各类支出200,0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付讫。2006年年末厂房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交付投入使用。

2.要求: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①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00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
②借:在建工程—厂房100,000.00
贷:工程物资 100,000.00
③借:原材料1,5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00
贷:应付账款 1,755,000.00
④借:在建工程—厂房450,000.00
贷:原材料 450,000.00
⑤借:在建工程—厂房10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0.00
⑥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⑦借:在建工程—厂房5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00
⑧借:在建工程—厂房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⑨借:固定资产900,00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900,000.00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固定资产系统分摊的这部分价值,形成折旧费用,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分摊计入各期成本费用。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因此企业每月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月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用途,分别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对于生产车间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账户;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记入“管理费用”账户等。
在会计实务中,各月计提折旧的工作一般是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来完成的。
[例4—40]某企业2008年l0月份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如表4—4所示。
表:4-4
上 月上月增加上月减少本 月分配
使用部门折旧额原值折旧额原值折旧额折旧额费用
铸造车间50060 0002003 0000100600
加工车问75048 00024078 000400590制造
费用
装配车间70520 00015045 000300555
行政管理部门2007 00035 235管理
费用
合计2 155135 000625153 0008001 980
根据上述“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铸造车间 600
——加工车间 590
——装配车间 555
管理费用 235
贷:累计折旧 1980
五、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