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贵州铜仁市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60人到村工作实施方案网(一)

时间:2021-03-08 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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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委办字〔2020〕25号)、《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铜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2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选聘办”),具体负责公开选聘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符  毅(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黄  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姚元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刘  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许满蓉(区委编办主任)

杨水平(区财政局局长)

侯叶敏(团区委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姚元开(兼)

副主任:张晓英(区人社局副局长)

杨  迪(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张洁潆(团区委副书记)

成   员:龚利军(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主任)

刘  菲(区委编办四级主任科员)

杨  俊(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杨  柳(区人社局事管股股长)

付  雯(区人社局行政审批与就业促进股股长)

廖志伟(团区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二、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程序、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其中,特设岗位10名,其他岗位50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铜仁市户籍或铜仁市生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铜仁市户籍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8.在任的村(社区)“两委”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选聘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bjq.gov.cn)”、“碧江组工”及“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7:00期间登陆网址:“http://new.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32”,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方案”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确认提交操作。点击“确认提交”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确认提交”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信息审核结果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及时了解报名审核情况。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区选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区选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3月1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缴费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选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退费。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1年3月17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区选聘办”提出申请,经“区选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1年3月17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1年3月18日17:00前进行修改,审核人员3月19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new.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32”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6日--3月28日上午9:30期间登录网址:“http://new.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32”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bjq.gov.cn)”、“碧江组工”及“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选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选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

特设岗位人员需进行面试,其他岗位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一)特设岗位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方式

特设岗位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选聘职位3:1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落选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继续参与其他岗位的选择。

(二)总成绩计算

1.特设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其他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作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选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岗对象,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选聘职位(其他选聘职位另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优先选岗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选聘办负责组织,各选聘单位及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高校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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