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8 18:12:30
4.不符合选聘对象或不符合选聘条件及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他经区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三、签订服务协议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聘岗位统一安排工作,落实待遇薪酬,选聘人员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服务协议。选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工作情况、德才表现,列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十四、考核管理
选聘人员按照“乡(镇、街道)管理村(社区)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结合选聘人员到村工作情况进行一年一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区委组织部核准。
十五、待遇保障
招募到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工资(补贴补助)待遇按照2800元/月(含医疗、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标准执行,所需经费按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后,不足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在村(社区)服务期间,所在乡(镇、街道)为其缴纳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同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年限纳入工龄计算。
对具有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在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不含区政府所在地)所在村(即特设岗位)工作满5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到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特设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确定。
对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仍在岗,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纳入我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对象范围。
对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仍在岗且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选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任职3年以上仍在岗且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8分。
十六、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监督电话:0856-5218785(碧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十七、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及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内容,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个环节考试。
十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和“职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顺延递补。
(三)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56-5207203(碧江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
0856-5235716(碧江区人社局事管股)
2.监督电话:0856-5218785(碧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原标题: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IMDinVVPT19W3HCKbP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