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7 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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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条件
资格 |
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财务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科级职务; 5.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群众基础好,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任职资格: 1、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2、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 3、累计任职满两届或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及以上个人或集体(任职期间)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招考职位所要求的素质能力; 6、身心健康。 |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