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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河北省邢台市直事业单位选聘21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一)

时间:2013-09-03 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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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12名,现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办学资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选聘公告和公告的发布

2013年9月2日——9月8日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和邢台人才网(网址:www.xt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 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在各用人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2.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小2寸同版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④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⑤已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3.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需自行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hext.lss.gov.cn),至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准予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小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准考证发放:报名考生务于2013年 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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