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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146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时间:2014-07-28 07: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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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师95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21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报考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本公告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4、学历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体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须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原是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以及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和资格证明)或医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上岗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8月7日上午8:30至11:30或8月7日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共60元),然后凭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于2014年8月7日上午8:30至11:30或8月7日下午15:00至17:30在报名点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科目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卫生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遇有进入面试人员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仍不足的再从同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相同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幼儿园课本知识,满分100分。

卫生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在考点张榜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遇有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上公布。

教师岗位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卫生岗位的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须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协议(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三年的不得调离),经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在平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和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平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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