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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上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33人公告(一)

时间:2013-09-18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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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2013年上海浦东新区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能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的外省市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

三、考试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实行先报岗位后考试,每 人限报一个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重新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及资格审核的期限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重新选报岗位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考。

2、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核消该岗位招聘数。所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13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9: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所报岗位是否被核消,如岗位被核消,可在2013年9月29日9:00—17:00进行补报名。

3、所有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30日9: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考务相关信息。

4、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下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笔试类别分A类、B类。A类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告栏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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