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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护士资格基础护理:护士指导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时间:2012-12-02 2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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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患者的权利

  1、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患者在病前都有特定的社会角色,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患病后有权免除或部分免除患病前该角色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但免除的程度要由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定。

  2、享受平等医疗、护理、保健的权利

  3、知情、同意的权利 患者有权了解本人病情的所有信息,包括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护理、预后等,对一些实验性治疗护理措施,患者更有权知道其作用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患者在知情的基础上,有权对治疗、护理等作出接受或拒绝的决定。

  4、隐私保密的权利 患者有权对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或生理缺陷等问题给予保密,护士不能将知道的个人隐私与无关人员谈论。

  5、监督医护权益实现的权利 患者有权对医院和为其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自由选择的权利 患者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在医疗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医院及医疗护理方案。

  (二)患者的义务

  1、及时寻求医护帮助、积极配合医护活动。

  2、交纳医疗费用。

  3、尊重医护人员。

  4、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

  5、承担不服从医护人员所提供的治疗方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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