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停考专业申请毕业新规定

时间:2013-03-13 17: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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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 2011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上报毕业生花名册,我区可以备案的专业以 2010年上报的 97个专业为准,经研究,对停考专业申请毕业有了新规定。
  据了解,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范围和时间: 2010年以前停考的专业,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 2010年至今已停考的专业,从 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今后停考的专业,从停考之日起,两年后不再办理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有关规定: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同类同学历层次的其它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停考时已合格的成绩全部有效;专业停考时已合格的课程门数占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门数的半数及以上者,可按停考专业申请毕业,也可按新转入专业申请毕业;专业停考时已合格的课程门数不足半数者,全部按新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详细情况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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